第四百八十一章 商会制度-《大明完美暴君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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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所谓伴君如伴虎啊,皇帝现在需要他们自然是说的好听。
可哪一天如果自己没用了,恐怕也免不了一场灭族之灾啊, 要知道他们犯下那些罪和把柄, 锦衣卫那里都有记录和证据的。
胡大元在心里暗自叹息。
不过眼下可以保全一家性命,也总好过被送上刑场受那千刀万剐之刑了。
此时的他,也只能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了。
还没等他缓过神来,皇帝的声音再次响起,而皇帝接下来说的,却是让他不在那么悲伤了。
他们这十五家,将选出三家作为会长和副会长,各自分管商会之事。
其他的商户则是为普通的会员,服从会长以及副会长的指示以及分发的任务。
这会长和副会长的职务,也不是固定的,而是两年一换。
两年任期一到,就要重新挑选合适之人顶上去,这有资格参选之人,必须要在这两年中有突出的表现,对商会有足够的贡献才可。
而换届的会长,同样也有继续参选的权力,只要有能力,能给商会创造价值贡献,依然可以连任。
不过难度有些大,因为朱由校要维持会中势力的平衡,不可能让一家独大。
就算能力再强,贡献再大,三届六年之后也必须退位,等过一届才能有资格继续参选。
而那些在里面混吃等死,对商会没有价值和贡献的商户,也是要两年清理一次。
这清理可不是简单的赶出商会这么简单,而是上缴一半的家财资产的,否则就要被抄家灭族。
而且不准退出,想要退出就得净身出户,除了自己住的房子宅院,全部都要上缴给商会。
而为了公平起见,商会将采取选举的制度,各家都有投票之权,不管是选举会长还是清理混子,都是如此。
当然了,最终还是要由皇帝自己的来定夺的。
朱由校虽然不会管具体的事项,可大方向和一些关键问题,他自然是要管的。
否则那和朝堂有什么区别?
同时会中还会有锦衣卫之人负责监察,所有的账目,不管是支出还是进项,锦衣卫都有查看之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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