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2章-《拜拜[穿书]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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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竟然是岑景末!!!

    瓜田里的小胖猹,他,自攻了。

    真可爱。

    妈得,要是列表上的所有好友都这么乖,多好。

    显然不可能,梦都不敢那么做。

    因此,岑景末没等茭白去搞他,便准备进组的画风,显得那叫一个清丽脱俗。他的活跃度过50都没滋生别的东西,就是兴趣。

    这不奇怪,岑公子男二的位置就是靠好奇得来的。

    一个后来令外界闻风丧胆的乖戾太子爷,喜欢吃对手们的瓜,吃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岑景末的幼年珍藏跟儿时记忆都是“无”。

    第三个板块,“青年成就”里面有一排排相册,全是礼珏的照片。他在跟沈而铵同居的别墅吃饭,喝水,发呆,打扫卫生,捧着沈而铵的衬衣满脸痴迷,哀伤地剪着花枝……大多是偷拍,一股子私家侦探的味道。

    除了相册,还有录音。

    每段录音的开头,都是岑景末的笑声,他笑得畅快,愉悦,亢奋。

    录音的结尾,是相同的话。

    ——我又从沈而铵那赢到了跟小礼珏相处的时光。

    茭白唏嘘,他追漫画那会儿就觉得岑景末爱上礼珏,爱的是礼珏那份对沈而铵病态执着的爱情。

    前四个进组的好友都有中年跟晚年,岑景末没有,他就死在青年时期。所以最后两个板块都是“无”。

    不过,

    岑景末的世界屋有那四人没有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是个小黑板,装扮得特像幼儿园的板报风,透着浓浓的童趣,中间有个标题。

    ——想对下辈子的自己说——

    1:在沈而铵之前遇见小礼珏,我的爱人。我想我和他是一场没有算计的相遇。

    2:不和沈而铵斗,没有什么比小礼珏更重要。

    3:当机会给到我面前时,我要立刻放下岑家的一切,放下权势与荣耀,带他走。

    就三点,都和礼珏有关。

    看来岑景末跟沈而铵斗了那么久,最后终于大彻大悟了。

    小黑板忽然往下一滑,又出来一个新板面。

    版面上面是一问一答模式。

    问:岑景末,来生和今生重来,你选哪一个?

    答:我选二。

    小黑板消失了,世界屋变成一片深海。

    海平面上出现一排水珠组成的字迹,八个字——如果人生能够重来

    一个大浪过来,什么都没了。

    茭白看到这儿,脸色很平静,他又不是白痴。上次章枕的临终祈愿出来后,他就起了疑心,打算等一半人都是那情况再说。

    这会儿已经一半了,可以确定了。

    这是……

    “二周目。”茭白自言自语。由于事先感觉到了苗头,现在他并不激动,也不想骂人,坦然地接受……个屁。

    除了临死之际只期待下辈子的礼珏,其他几个都重来了呗。

    回档嘛,老设定,茭白作为一个老漫迷,不是没看过那种漫,他了解相关的操蛋套路。

    按照常规,剩下的戚以潦,郁岭,沈而铵三人离开这世界时的最后一个念头,肯定也是那个。

    大家都没有一周目的记忆,有的人重启一次人生,有了他这个变数带来的蝴蝶效应,却依然重蹈覆辙,而有的人就能重获新生。

    那我呢?

    不对,是王初秋,也不对,就是我,那我呢,我是二周目的人召唤过来的吗?

    茭白自我否定,不是,不是不是,他本来要去二十人战场,是传送的过程中出错才来了这个世界,跟王初秋绑定。

    所以说,是王初秋召唤的我?他也想重来?

    总觉得还有一种可能被他遗漏了。

    这现象用一句话来形容,就是:聪明反被聪明误。

    通俗点的话,这道理叫,想抓到的东西越多,漏掉的也就越多。

    茭白头疼,他看一眼自己的空白头像,看了好一会才收回视线。茭白不会找小助手打探二周目的事,这明显打探不到。

    通常像这类闯关模式,只要玩家走完副本,就是大揭秘。小助手会主动跟他巴拉巴拉一大堆。

    那就走完吧。

    只剩三个好友没进组了,不差这么一会。

    茭白咂嘴,好友们的世界屋的是他们在原着里的结局,死时的期待是如果人生能够重来,这走向其实可以说是很明显了。

    去年他在第一个好友的世界屋里看到那句时,他有猜想,但他告诉自己,不能草率再看看,今年出现了第二个,第三个,第四个,够了够了。

    “二周目啊……”茭白想到某些人跟原着没变化,或者变化很小的结局,他不会替他们感到可悲,只能说,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狗改不了吃屎,活该。

    茭白进一生难忘组,看到齐子挚的头像没白花,他呵呵冷笑。

    老狗批竟然用“齐智障上当被杀”这件事试探他,看他伤不伤心,难不难过。

    小黑屋那会儿,他人不行了,没检查账号,不然当场就能来段三字经,在心里。嘴上是没力气骂出来的。

    茭白安详地躺在病床上面,他问小助手,他的第五位好友是在什么时机下突破50关卡的。

    小助手说是他的第五位好友得知他坠楼,沈而铵冲过去一事时。

    茭白无语。

    行吧,岑景末不用去搞了,但岑景末会来搞他。

    因为岑景末跟沈而铵是天敌般的关系,命运注定他们势必会对上。那他作为沈而铵的好友,能没用场?不能。

    再说吧。

    等岑景末搞他的时候,他应该能攻下郁岭的活跃度。就像他走小黑屋那一遭,拿下礼珏跟章枕的活跃度一样。

    这个圈子里的人物,总有关联。

    单人病房,茭白连个聊天的人都没有,他把视野范围里的冰冷仪器都看了个遍,眼珠都转累的时候,有人来看他了,是他没想到的人。

    “亲爱的,我又来了。”姜焉出现在病房门口,红裙妖娆。

    茭白愣了愣:“你怎么还拎着行李箱?”

    “我来西城演出。”姜焉掩上病房的门进来,“这边一酒吧雇了我乐队一个月。”

    茭白顺势问:“钱多吗?”

    “超多。”姜焉抛了个媚眼。

    茭白暂且信了。

    姜焉把银色行李箱放一边,他塌腰趴在病床的护栏上,凝视了茭白片刻,幽幽叹气:“第一次来看你,你戴着呼吸机,被绑在病床上,胃管尿管什么的插了很多,整个头部肿得厉害,我心想这谁啊。这不是我家亲爱的吧,

    回忆那一幕,姜焉在笑,眼睛却是红的,他撇着红唇埋怨,“我第二次过来,你神智不清醒,打我。”

    茭白不敢置信,真的假的,他一点印象都没。

    “千真万确。”姜焉唇边的弧度收了收,“章枕跟戚爷都没告诉你?”

    茭白摇头,完全没有。

    姜焉不说了。然而茭白已经知道了,他意识醒着的时候是在手术室,后来再恢复就是听到章枕说话,中间的那部分没有记忆。

    看来在那期间,他疯过。人体机构真是一门奇妙的奥秘。

    “过去了过去了。”茭白反过来安慰姜焉。

    姜焉说漏嘴怪自责的,他暗中确定茭白是不是在强装坚强,确定半天,没看出有假装的迹象。姜焉既松口气,又略复杂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对茭白投缘,被吸引,是因为他们属于一类人。但他的道行差了点,还是会回头看两眼。茭白却是始终往前。

    姜焉恢复成了一贯的肆意快活,他手指一处,说原来那儿有一大堆微量泵,都是药,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多。

    见茭白在走神,姜焉把手伸进被子里,给他按腿部肌肉,手法熟练:“全麻有可能会影响记忆,你感觉怎么样?”

    茭白舒服地哼哼:“好得很。”

    姜焉看一眼茭白额头的疤痕,他拉开斜挎包的拉链,从里面捞出一个圆乎乎的蓝瓶。

    “这祛疤膏你用用。”姜焉把药膏放柜子上,继续按他的腿,“虽然没有戚家给你准备的贵,但好用。”

    姜焉笑容明烈:“哥哥亲身体验过。”

    茭白跟他道谢。

    老子毁容了,茭白想,没关系,完成任务了,身体上的所有病伤疤痕都会被修复。

    姜焉没有来一会就走,外面的戚二对他传达了章枕的吩咐,希望他多陪陪茭白。

    章枕不吩咐,他也会那么做。

    茭白跟姜焉闲聊,听他提起卡伦,说是个很厉害的人。

    那一点茭白不意外,在狗血世界里,攻或者受身边的医生朋友都是神仙,无所不能。

    “主要是帅。”姜焉挠他脚心,风骚之气从骨头缝里跑出来。

    茭白的嘴一抽:“看上了?”

    “是个直男。”姜焉耸肩,“掰弯直男会遭天谴。”

    茭白说:“那不掰了?”

    姜焉一击媚眼斜飞向他:“掰。”

    茭白服气。

    章枕给茭白把两条腿都按了将近半小时,他也不洗手,直接从桌上的果盘里拿了串无籽葡萄,拎起来,仰着头咬一颗进嘴里。

    茭白想翻白眼,吃个葡萄都这么骚,他忽地察觉姜焉在看他,便迎上对方的视线。

    “亲爱的,你不问我点什么?”姜焉意有所指。

    茭白的嘴皮子一扯,既然你主动提了,那我就配合配合。

    “之前在你家,你跟我说,局势大洗牌,最后是受过我善心的某个人得利,那个人是指沈而铵吧。”茭白说,“你是谭军的人。”

    姜焉用艳红的舌头卷着葡萄,一边面颊鼓出了个包。他这样儿,火辣奔放的风情劲头少了,多出几分简单的孩子气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一点局势,却因为签了很多协议,不能对我明说。”茭白继续往下说,“于是你就给我暗示,想要我去投靠沈而铵那个天命之主。”

    “天命之主?”姜焉的牙齿咬破葡萄,他都没嚼,连同皮一起咽了下去,“这形容的好,贴切。”

    茭白不出声了,等姜焉扩充。

    接下来,姜焉说了他的故事,他原本和乐队在北城的酒吧唱歌,客人点什么他们唱什么,他嗓子好,小有名气,有一天他被谭军找上。

    姜焉一个搞地下乐队的都知道南沈西戚,至交,大人物,他在听到谭军要他先去戚家,再去沈家时,有种听天书的感觉。

    不是他不自信,而是圈子差太大。

    谭军却很有把握,他告诉姜焉,戚沈两家交好,却不交心,更多的是浮于表面的上流社会游戏。

    他是戚家那位的身边人出身,就会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。等于是在戚家镀层金,给自己提高了身价,会被沈寄看重不少。

    谭军拿出了一百万。那笔钱对当时的姜焉来说,是雪中送炭,他孤身前往西城,顺利被戚家的人发现,带到了戚爷面前。

    之后就是念书,赚酬劳,念书。直到戚爷去南城参加沈老太的寿宴,他在包间勾引沈寄成功,过了段时间就去了南城。

    谭军要姜焉待在沈寄身边,成为他所有小情里的首位,没说要偷什么机密文件,就先待着,以后看情况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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