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真是个大孝子。在美味面前,还能想到自己的混蛋亲爹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 “你叫不醒他的。你亲爹可能要睡到十点左右才能醒。” 丛刚将餐盘朝小家伙跟前推去,“习惯用筷子还是刀叉?” 小家伙看了看玉米烙,又看了看煎鸡蛋,再看了看培根卷儿,吧唧了一下小嘴巴,“我能用手拿吗?刚刚洗白白过了。” “可以!你随意!” 得到丛刚的认可之后,小家伙立刻用拿起一块培根肉卷送进自己的小嘴巴里。 其实用手对一个5岁的孩子来说,利是大于弊的。他能先行用手感受食物的温度,还能吃得舒适不费力。 吃完早餐之后,丛刚没有答应小家伙想留在他这里玩的‘恳求’,而是让卫康将他送去了幼稚园。 有些只是生活习惯,而有些却是原则的问题。 ****** 或许是久累之故,封行朗从沉沉的睡梦中醒来时,已经将近午后。 似乎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都得到了舒展。 如同沐浴在慰人的温泉水中一般,着实让他身心放松。 “诺诺?” 探过来的臂膀没有捞到他的亲儿子,封行朗瞬间惊了个大半醒。 “已经送去幼稚园了。” 丛刚一边作答着封行朗的惊呼,一边往针筒里吸进药液。 封行朗是信任丛刚的。除了丛刚偶尔的不受驯服之外,其它方面还是尽职得没话说的。 “现在几点了?怎么不叫醒我?” 封行朗微眯着眼眸去摸索庥头被丛刚开启了屏蔽模式的手机。竟然已经是午后了。 淡蓝色的药液被推进了封行朗的手臂里,他微微蹙了一下眉宇。 “老子什么时候被你个狗东西当小白鼠弄死,都没人知道了!” 明知道丛刚从来都没有过害他之心,可封行朗还是这么曲解着丛刚的一片护主之心。 “你可比小白鼠难伺候多了!” 丛刚轻弹了几下封行朗注射过药液的手臂,“不饿么?”他问。 这一问,问得封行朗立刻饥肠辘辘了起来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