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神龙双目红光一闪,布尔玛立即感觉到一股能量涌入体内,这股能量让她的身体活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,非常的舒服,忍不住就发出了一声呻吟。 “你的愿望实现了,那么,再见吧!” 神龙消失,七颗龙珠升上天空,眼看就要四散而去,黄尚却抬手一抓,一只大手凭空出现,把七颗龙珠抓在了手中。 “亲爱的,你这是?”布尔玛愕然。 “神龙一年后能继续许愿,为了避免以后坏人得到龙珠,这龙珠就让我们自己保管吧!”黄尚看着这七颗圆溜溜的石头,道:“失去神力的龙珠原来只是石头。” “看来记载的果然没错。”布尔玛道:“还好一年后就会恢复正常。” “爷爷……变成石头了?”孙悟空情绪有些低落。 黄尚说道:“放心吧!一年后就能变回龙珠了。”黄尚把其中一颗石头递给孙悟空,道:“这是你爷爷留下的四星龙珠,你收好吧!” “嗯。”孙悟空把四星龙珠装进怀里,道:“神龙已经见到了,我也该离开了。” “你要去找龟仙人修炼吗?”黄尚问道。 “嗯。”孙悟空点点头:“虽然我觉得你更厉害,但我觉得你的战斗方式和我不同,我觉得龟仙人爷爷更适合教导我。” 这话让黄尚有些意外,没想到小小年纪的孙悟空居然有这样的见识。 莫非这就是赛亚人的战斗本能? “那祝你从龟仙人那里学有所成。”黄尚和孙悟空握了握手。 “谢谢,你也加油。以后我一定会打败你的。” 虽然时间很短,但在这短短两三天的时间里,孙悟空还是和黄尚打过一场的,结果孙悟空败的毫无悬念,黄尚打他就和打小孩一样,完全就是逗着玩。 这非但没有让孙悟空气馁,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:总有一天,我一定要打败黄尚。 孙悟空驾着筋斗云离开了,黄尚也和布尔玛坐上飞毯,朝着西之都飞去。 黄尚之前和阿玖通了电话,得知阿玖目前正在西之都,倒是省去先去其他地方接阿玖的时间了。 真的是‘很巧’。 没有了孙悟空的打扰,布尔玛再一次的放开了热情,几乎一路和黄尚折腾到了西之都,好在有黄尚给她补充能量,才让她不至于到家的时候没有力气。 把布尔玛送到家门口的时候,阿玖也刚好在西之都酒店退了房,来到布尔玛家门前。 两女第一次见面,布尔玛瞬间被惊艳到了:“你就是黄玖吗?你好漂亮啊!” 阿玖当然漂亮,而且与生俱来的那种媚态更是所有男性的致命罂粟,布尔玛都有点自惭形秽了。 阿玖打量了布尔玛一眼,见她已经不是处子,用眼神询问了黄尚一下,黄尚点点头,表示是自己干的。 阿玖翻个白眼,微笑道:“你也很漂亮,你难道就是哥哥的女朋友?” “是的。”布尔玛有点紧张,生怕阿玖会说什么‘你配不上我哥哥,请你离开他’之类的话。还好,阿玖没这么说,反而微笑道:“哥哥眼光不错,希望你们能一直恩爱如初。” 布尔玛松了口气,笑道:“谢谢你,以后你就叫我嫂子吧!我叫你阿玖妹妹。” 阿玖眯眼一笑,问道:“你几岁?” “我十六。”布尔玛道:“你呢?” “呵呵……”阿玖笑道:“我四十了。” “……” 布尔玛这才想起来,阿玖和黄尚一样,都是修仙者,黄尚都四十多了,阿玖四十岁当然也是正常的。 “嫂子还是叫我阿玖吧!”阿玖微笑道:“听说嫂子是万能胶囊公司的千金,科研技术一定很厉害,而我擅长炼器,相当于科技研究,以后我们可要多多交流。” 布尔玛连连点头:“好,我对修仙者的炼器也很感兴趣,也许我们能碰撞出许多智慧的火花,研究出更多科技性的产品。” “希望如此。” …… 布尔玛出去十几天,就找了个男朋友回来,布里夫斯夫妇非常重视,在热情的招待黄尚和阿玖的过程中,得知黄尚是传说中的修仙者,科学家的好奇心瞬间被点燃,之后布里夫斯和黄尚就搅在了一起,而布尔玛和阿玖也自然而然的搅在了一起。 布里夫斯太太的眼睛一直盯在黄尚身上,西方女人开放,这位布里夫斯太太十几岁就跟了布里夫斯博士,今年只有三十多岁,正是虎狼之年,布里夫斯博士又上了年纪,所以…… 好在布里夫斯博士和布尔玛平时对黄尚看得很紧,再加上黄尚对布里夫斯博士有重力室和宇宙飞船方面的诉求,几乎白天一直和布里夫斯博士在实验室里泡着,晚上则和布尔玛泡着,让布里夫斯太太没有任何机会。 早在包子山的时候,黄尚就找到了隐藏于山谷的宇宙飞船,布尔玛也知道这件事,只是当时受限于工具不全,无法进行研究,于是一直等回到家才开始进行宇宙飞船的拆解和研制。 以这个世界的科技手段,还有科研材料,是完全可以制作出宇宙飞船的,布尔玛和布里夫斯博士在拆解了孙悟空来到地球的那艘宇宙飞船后,便理解了其中的构造和原理,之后根据构造和原理,进行放大制作也就不是问题了。 在这个过程中,阿玖也参与了进来。 宇宙飞船的速度太快了,几乎转瞬之间就从地球飞到了木星,而按照光速飞行,从地球到木星也需要半个多小时,由此可见宇宙飞船的速度之快。 这么快的速度,可比筋斗云什么的快多了,就算放在洪荒世界,也没有哪种生物能飞这么快,除非使用空间法则传送过去。 综合所见,只要得到宇宙飞船的制作技术,哪怕黄尚和阿玖未来穿越到洪荒世界,也完全可以摆脱圣人之下所有生灵的追踪。 要是更进一步,将宇宙飞船的原理作用于自己的神通法术…… 还太远,不急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