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十二章 世人只道成仙好,仙人也羡鸳鸯好-《这破仙,不修也罢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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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站在了一个水果摊面前,竟被错认为了摊主。

    正在此时,真正的摊主提着裤子回来了,笑一声:“多谢兄弟,麻烦你照看了。”

    原来刚才摊主尿急,拜托他照看,见他低头没有回话就以为是答应了。

    “啊,没事,我走了啊。”

    凌云霄看着自己打扮,他还真被人错认为商贩了?

    就在他走后不久,街上又来了两人。

    一大一小两个人。

    那大人看了一眼小孩,问摊主:“这果子怎么卖啊?”

    这大人赫然就是灵霄派的前任掌门,也就是林公让,林掌门!

    讲道盛会,可是会云集天下各路好手,他怎么能不来呢?

    而他身边的那个年纪不大的孩子,正是小时候的凌云霄本人!

    他年纪不大,却有着出奇的成熟感,一言不发,一脸的冷漠。

    林掌门买了两枚果子,放在怀里擦了擦,递了一个给小凌云霄:“拿着。”

    小凌云霄看都不看他,只是瞧向了另一个方向。

    林掌门叹息一声,这孩子一点都没有个孩子的样,给他什么都不喜欢,换做别人家孩子,给他果子吃,早就叫嚷起来了。

    顺着他的视线一看,见到一个怀抱着幼儿的邋遢妇人,正在角落里哭泣。

    “怎么,这天下苦难的人可多了,你救不过来。”

    林掌门毫不留情的边吃着果子,边打击他泛滥的同情心,却被果子酸的不行,转身跟摊主理论了起来,喝道:“你这果子不行啊,得退钱!”

    等好不容易退了个果子的钱,回头见小凌云霄还是瞧着那边,心中惊奇,同时有了一计。

    这小子天赋不错,就是脾气难以捉摸,根本不好控制,说不定可以借此机会,能够控制他呢?

    便笑道:“行了行了,我们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街边那两个人,正是林语徽和她的母亲。

    凌云霄忽然回来了。

    他记得刚才,好像看到有人在卖女儿?

    一时给忽略了,想起来这才回来看。

    见角落里的人已经离去,便问那卖水果的摊主:“那边的人呢?”

    摊主笑道:“哦,刚才那人的女儿被人买走了。

    你说这事,买个果子跟我扣扣索索半天,买别人女儿倒不犹豫,怕是要买去给儿子做童养媳。”

    凌云霄满脑袋问号。

    他还以为是林语徽呢,摇了摇头,觉得是自己想多了。

    便走向了另一条街。

    林掌门怀抱着睡着的小林语徽,见小凌云霄回头望去,问他:“你看什么呢?”

    小凌云霄摇了摇头,只是嘴角勾勒出一丝笑意。

    林掌门顿时觉得惊奇,这小家伙居然笑了?这可真是神奇!

    另一边,凌云霄漫步在街上走着,忽然想到了一个要命的问题。

    万一,我在这个时间娶妻生子,这算不算背叛自己感情?

    照理来说,感情这事,应该有个先来后到。

    先来者享有一切先机,理论上,位置排序是高于一切的。

    但因为他穿越了时间,所以先来后到的顺序就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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