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失控并非是什么好事,尤其是对法师这样的高智商型人才来说。 虽然说历来有着黑化强三倍的这么一个说法,但是相信任何一个有理智的法师,都是不会愿意在战斗的时候出现黑化这么一个情况的。 打个比方,这就好像是斗狗。一个冷静的法师不说是像比特这样专门为战斗而生的斗犬了,最起码的,那也是牛头梗这一级别的吧。而黑化了之后呢,估计也就是一头得了疯狗病的哈士奇这样的水准。看起来是神挡杀神,佛挡杀佛,好一派凶恶模样,但是实际上,估计除了牵着他的主人和它自己,谁都不会是那个受害者。 伤敌八百自损两千,这实在不是一个智者该有的选择。然而,在如今的斯特兰奇面前,他已经是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了。 先不说在这个时候,他能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老师惨死在别人的手中。光是他龙魂受制的这一点,就已经是断绝了他退缩的后路。 没了龙魂,阿修罗的凶恶本性根本无从抑制,一旦施展开来,后续根本就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东西。可以说,斯特兰奇此时早已经是骑虎难下了。 他自己也明白这一点,不过还是那句话,他没有别的选择。既然没有其他的选择,那么索性的还不如就直接纵虎归山,不管结果怎么样,先莽一波再说! 战斗法师作为法师流派中的一个新的典范之路,并不需要像以往的那些流派那样斤斤计较。毕竟辛辛苦苦锻炼出来的坚强体魄可不是为了让你在那里顾顾尾的。遇事不决,先莽一波再说,万一莽穿了呢? 怀着这样的侥幸心理,斯特兰奇撑起自己最后的一点理智,就已经是怒吼着,乘着漫天的火光从半空中向着古一的本体冲杀了下来。 他虽然已经快要被凶性冲毁了理智,但是到底还没有彻底的变成一个傻子。自己虽然身高马大,也不过才两米不到的身高,以这样的身躯去冲击一个百丈高的千手金身,那绝对是活得不耐烦了,等着找死的典例。 所谓射人先射马,擒贼先擒王。傻子也知道打架的时候要挑软一点的柿子来捏。而相比较之下,古一本尊自然就是看起来最软的那个柿子,斯特兰奇把她当做是自己的目标也就一点不奇怪了。 无所谓卑鄙不卑鄙,这本身就是战斗该有的风范。至于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礼仪,几千年前的宋襄公就已经是用自己沦为笑柄的典例来告诫了后人,这是多么愚蠢的事情了。 战斗的唯一目的就应该是取胜,而只要能结果性胜利,那么中间的一切过程都是可以被粉饰的。相反的,若是最后只是一个失败者,那么不管你中间做的再光彩,也只能沦落到被胜利者抹黑扭曲这么一个下场。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,就算是斯特兰奇再不济,多少也知道一点其中的道理。以古一本尊为攻破点,并不错。错的是,他估错了古一的实力。 千手金身本就是意念元神的化身,一念之间既能变化而出,那么一念之中自然也可以收之于内。斯特兰奇的动作再快,也没有快到那种电光火石,念头都来不及升起的地步。所以他刚刚冲到古一的面前,就已经是被一只大手,凌空的攒握起来。 千手的金身,就算是腾出个百分之一来也足以应对斯特兰奇的猪突豨勇。而面对古一金身那比自己整个人还要大上两圈的手掌,斯特兰奇就算是有着万般怒火集聚在胸中,也是根本无可奈何的事情。 如此场景,可谓憋屈。如果说斯特兰奇是使尽了浑身解数,和古一大战了几百个回合之后,方才败了那么一招半式,那么他心中绝不会有任何的遗憾之感。因为事情很明白的,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螳臂当车,能够以以一个螳螂的身份挡住奔驰的大车,这本身就是足以自傲的事情了。 第(1/3)页